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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女友拐學妹下藥性侵 狼判9年

22歲郭姓男子,多次要求19歲黃姓女友找女性友人跟他嘿咻,黃女為安撫男友,前年底拐騙社團學妹到2人住處,掩護郭在飲料摻入FM2毒品,假裝與學妹比賽「看誰先喝完」,等學妹被迷昏後,還協助郭脫去學妹衣物,讓學妹遭郭性侵得逞。高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郭9年徒刑、黃判刑7年1月。
判決指出,郭、黃交往期間,郭經常問黃:「我如果和其他女生發生關係,妳會生氣嗎?」並要求黃女透過臉書幫他約砲,黃女照辦,找多名女性友人但都被拒。
前年12月,黃女邀約她轉學前的1名社團學妹來家裡聊天,掩護郭在氣泡飲料摻入FM2毒品後,再假裝與學妹比賽「看誰先喝完」,黃見學妹昏迷,除扶學妹進房間外,還因郭男左手不便,幫郭脫下學妹衣物,助郭男奪走學妹童貞。
被害人感覺衣褲被強脫但是無力反抗,醒來後,找朋友泣訴自己被性侵。朋友父母發覺被害人眼神空洞,趕緊陪同她報案、驗傷,警方在被害人胸部與下體採到郭男DNA,被害人尿液也驗出FM2成分,成了郭男性侵的鐵證。
郭男辯稱,因黃女要報復她前男友,計畫拍被害人裸照,再以前男友名義放在網路上,要讓前男友被抓,當天他有吸安,無法勃起,沒有性侵,把責任全推給黃女。
黃女則辯稱,她不知郭下藥、性侵,郭只說要拍裸照。一審判郭男8年徒刑、黃女7年6月徒刑,但因檢方認為量刑過輕,提起上訴。
高院認為,郭先前已有妨害性自主遭判重刑紀錄,為逞色慾,利用黃女對其愛意甚深,要求黃女邀約學妹下藥性侵,惡性重大,重判郭男9年徒刑,黃女則判7年1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